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高明)今天,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落实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主力军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我市印发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
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市属各企业要紧密结合党组织、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创城宣传、卫生清理、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项目;窗口单位针对行业特点,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队开展便民为民志愿服务活动。在景区公园、医院、银行网点、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文化场所、大型商超、大型广场、机场、火车站、济南西站、长途汽车总站、公交站点等场所,重点开展秩序维护、卫生清洁、劝阻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泉城义工、旅游啄木鸟、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等志愿服务组织,到大型广场、社区、车站、商业街区、景区公园、交通路口、公交站点等重要点位,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卫生清洁、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交警管理部门要加大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指导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实效,树立良好的城市交通志愿者形象;全市中小学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中小学生的影响力,带动家长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自觉纠治不文明行为;各区要广泛动员各部门、街道、社区志愿服务队以及社会公益服务组织,重点在辖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社区等区域,针对车辆乱停乱放、乱扔垃圾、乱贴小广告、不文明养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维护辖区良好的卫生环境秩序。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动员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加大活动开展频率,窗口单位要坚持每天安排志愿者提供服务;进社区服务的志愿服务队伍主管部门(单位),要主动与社区沟通协调科学安排。要加大宣传力度。市属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充分挖掘活动开展得好、社会影响大的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先进事迹,树立典型榜样,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监督考核。各志愿服务队伍负责人,及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活动项目,活动结束后,及时给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记录服务时长。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与年度文明单位复评挂钩。(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