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日讯(记者 李少庆 通讯员 张友娟)自5月20日起,莱芜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供水单位及二次供水单位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对辖区内6处供水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供水单位的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否按照要求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进行及时采样、送检;监督员深入设备现场检查净化设施及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监督员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供水单位做好水源防护,加强水质检测和质量控制,密切监控水质情况。下一步,莱芜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密切关注辖区内供水单位卫生状况,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水。
原标题:莱芜区检查生活饮用水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