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出台《济南市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计划在三年内分批设立至少30家市级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以下简称“专家服务基地”)。
《办法》对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范围、审定程序、资助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主要依托市域内农业科研院所及相关事业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县域行业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等。为促进脱贫攻坚,支持贫困乡村结合本地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实际,设立专家服务基地。申请设立单位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区县考察遴选后报市人社局,具体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市人社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设立单位申请进行审核及专家评议,确定设立基地单位名单并予以公布授牌,并报市人才办进行备案。专家服务基地原则上每年申报认定1次。
对经认定的专家服务基地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20万元,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组织开展活动、设备场地、人员培训、专家食宿交通、生活保障等费用。(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作者:王晓菲 通讯员:刘仁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