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名泉总规》)正式公布实施。作为我市首个名泉保护总体规划,规划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积累的大量水文地质勘查成果,围绕泉水成因和泉水形成全过程,对影响泉水的各因素进行了系统分析并要求开展针对性保护。规划指出,要加强泉水保护,彰显泉城特色,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将济南建设成为泉水文化彰显、风貌特色突出、生态环境美好的“泉水之都”。
着力保护十大泉群
打造特色泉群风貌区
《名泉总规》为长远规划,不设期限。为与城市发展衔接,设立近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提出近期目标为保护、修复、提升直接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入渗补给能力,补给区雨水入渗总量不减少;保持正常降雨条件下趵突泉泉群持续喷涌;完善七十二名泉及“泉·城文化景观”遗产要素的风貌保护与提升,推进十大泉群的详细规划。远期目标为保持正常降雨条件下趵突泉泉群地下水位高于28.15米(黄色预警线)全年累计200天以上;形成泉水生态保护体系,推进申报世界遗产,泉水特色风貌和泉水文化得到全面提升。
《名泉总规》划定洪范池泉群、百脉泉泉群、趵突泉泉群、黑虎泉泉群等十大泉群保护区划。指出在十大泉群保护范围内禁止建设有碍名泉风貌的建(构)筑物,彰显青山绿水、景观多样的泉水风貌。重点打造老城区四大泉群风貌带,结合泉·城文化景观申遗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丰富泉水利用模式、延续地域特色的泉水生活传统、保障济南古城延续发展与泉水文化的孕育,贯通四大泉群水系、串联风貌旅游轴线,打造中央泉水区等济南特色泉水风貌区域。
规划指出,我市将结合新东站片区、章丘老城区发展建设,充分挖掘白泉泉群及百脉泉泉群的历史人文特征,彰显地域特色风貌。结合城郊生态保护与提升,着力彰显洪范池泉群、袈裟泉泉群、涌泉泉群、玉河泉群的自然风貌,打造生态景观为主的泉群风貌区。
建立“两区三级”保护体系
保护泉水形成全过程
《名泉总规》保护体系分为“两区三级”。两区为补给区和汇集出露区,在两区范围内各划定三级保护体系。补给区划分为直接补给区、间接补给区和重点渗漏带,坚持保泉优先、兼顾发展,重点保护生态基底,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直接补给区重点控制城市建设用地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及地上地下叠加建筑密度。间接补给区主要从保育与修复自然生态、防治入渗补给水质污染等方面进行管控,重点渗漏带严控新增经营性用地。汇集出露区划分为集中出露区、重点富水区和一般富水区。着重管控地下空间、保护径流通道,控制地下水开采、保证泉水喷涌。
同时,该规划构建了“双维、四保”的总体保护策略。从保护泉水生态循环全过程和彰显泉水文化软实力两个维度入手,着力“保水源、保路径、保风貌、保文化”,遵循“增渗、防污、禁堵、综治、限采、严管”的总体策略,保护泉水形成全过程体系,塑造泉城特色形象名片,延续泉城历史文脉,助力泉·城文化景观申报世界遗产。规划指出,严格保护现存泉水相关的历史风物。严禁破坏、改建、扩建历史风物,禁止填埋、占压、损毁名泉泉池、泉渠及其人文景观。禁止私自圈占出露点及非法取水行为。严格控制泉水出露点周边污染源,禁止排放污水或者倾倒垃圾、污物。泉水出露点周围20米内,禁止新建、扩建任何与名泉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泉水出露点周围50米内,禁止新建、扩建工程地基基础深度超过2米的建(构)筑物。
原标题:济南首个名泉保护总体规划 72名泉50米内禁建深地基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