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
推动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
鲁网10月31日讯 为贯彻落实2019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构建以标准引领、企业履责、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管理体系”的重要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金融科技产品纳入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体系,以标准落地实施为手段,持续强化金融科技安全与质量管理,切实防范因技术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着力提升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同时,还发布了关于《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认证目录”)和《金融科技产品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认证规则”)的公告。
认证规则显示,规则适用于金融科技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种类:客户端软件、安全芯片、安全载体、嵌入式应用软件、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支付销售点(POS)终端、移动终端可信执行环境(TEE)、可信应用程序(TA)、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含显码设备、扫码设备)、声纹识别系统和云计算平台。
认证规则明确,金融科技产品认证的基本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是指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市场抽样检测三种方式之一或组合。认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认证委托方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
以客户端软件为例,认证目录显示,该产品范围描述为支持支付业务(包括处理订单)的移动终端客户端软件,包括移动终端客户端程序、支付控件、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
在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含显码设备、扫码设备)方面,认证目录显示,该产品范围描述为具有条码展示或识读等功能,参与条码支付的商户端专用机具,包括显码设备和扫码设备。其中,显码设备是指具有条码展示功能的专用设备;扫码设备是指识读条码并且向后台系统发起支付指令的专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带扫码装置的收银机、POS终端、自助终端等。(来源:金融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