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9日信息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4日核准成立,股东为中国人民银行,注册资本为10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信息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为黄晓龙,监事为欧阳昌民。黄晓龙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欧阳昌民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制度处处长。
我国《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六条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以下几点: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此前公布的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收入情况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4017家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了投保手续。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全额保障水平持续保持高位,50万元保护限额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5%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有效维护了银行体系稳定运行。银行业存款格局总体保持稳定,中小银行存款占比稳中有升。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投保机构每6个月交纳一次保费。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归集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来源:中国证券报) |